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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化論 - 總會副主席余家旗「樓盤王道」專欄
2019-07-17 23:44:26

香港一直都聲稱奉行小政府大市場的經營原則,作為房地產服務業其中一個最大的界別一定是地產代理。它是好像進化論般地生長,由當年以我記憶的80年代開始都是所謂的自由,甚至可以講是無政府狀態監管來形容。當時代理行已經成行成市,我從小就坐在家族經營的商號遊玩,在店內看到他們一直和客戶,行家及銀行家在談天說地,商舖的櫥窗就貼着五顏六色的手寫盤紙。

聽前輩的憶述,很早以前香港已奉行雙邊代理,即是一名經紀人同時代理業主及客戶。以當年的佣金收費基本上是只收客戶大約1%。甚至乎有部份客戶更加只用利是的方式象徵式給予經紀人,令業界嘩然。當然1%的收費金額長遠來說是低到不可行的,漸漸形成了行業組織,並且定立行規,因為同業都了解他們是服務雙方所以業主都理應給予服務費。此服務費大致上都沿用至今,物業買賣的總佣金基本為2%。本土地產發展商也不甘示弱,新樓要交投活躍當然意識到地產代理是他們最佳的夥伴,慢慢進化成發展商代買家給予佣金以吸引市場眼球。到現在相信大眾市民都知道購買一首物業是免佣的,相反,二手物業交易收取佣金已是理所當然。市場上亦有很多例子是買賣雙方給予更高的佣金吸引全港地產代理促銷。服務費的金額是沒有法例規定,只是屬於三方的認同。業界進化的過程少不免樹大有枯枝,90年代擁有不少的投訴,包括物業的失實陳述,利益衝突,拖欠佣金等等,行業專業水準參差,政府立法監管和業界一起建立守則和罰則。時至今日,效果彰顯。

除了兩邊代理,香港其實還可以沿用獨家代理或單邊代理進行物業交易。不過同時代理雙方的模式佔香港物業交易的大多數,小弟一直不明白大家重視利益衝突但市民大眾為何對角色衝突沒有作出太大的研究。大家細心想想雙邊代理的好處當然是令物業交易的時間縮短,迎合香港人急速節奏的口味。但同時亦擁有缺點,一個業主可能同時在多間地產公司放盤,代理公司收到盤源後在沒有獨特的優勢情況下對業主及物業的增值服務當然會欠奉。整個議價過程基本上都掌握在一名經紀手中,很難做到為單一利益着想,盡責的經紀人真的只能做到盡量平衡,相反,不盡責的可想而知。小弟公司一直和業界溝通希望可以對單邊代理制度進行深入探討,如絕大部份實行此制度相信可以令到業界自身有根本的改變。此舉將會訓練到一批專業經紀人為業主提供產業測量,驗樓,保養,租務托管,融資及法律諮詢等免費專業增值服務。同時,客戶亦得到專尚客戶服務,市場動向及樓盤分析等等。業主和客戶基本上都是獨家代理,對地產代理公司來說以後只有專注專業,有禮的服務才是留得客戶和盤源的致勝關鍵。

小弟明白單邊代理對行家的隱憂,因為對一部份人來講改變是令到他們損失,但任何行業更何況是地產代理業界一直標榜的專業,理應由業界帶動,把單邊代理衍生出的專業成為大家核心的價值,進化到更高的層次。有價值自然就有生意,所說的損失只是短暫的,長遠來說百利無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