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政府為提升個別行業的規管以及保障消費者權益,會成立個別行業的監管局,以規範及管理發牌事項,而這些監管局都是政府法定機構,最初均是由政府注資成立,但日後在財政上則需要自負盈虧。
香港現時有三大行業設有監管局,分別是保險業監管局、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以及地產代理監管局。由於自負盈虧,這些監管局的收入來源主要來自行業的牌照費用,以及消費者「用者自付」。
由於經費收入來源引入消費者用者自付的概念,故此收入來源除了牌照費以外,更會向保單投保人徵費,徵費由2018年1月1日起徵收保費的0.04%,及至2021年4月1日起調升至0.1%。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於2016年12月成立,其功能主要透過發牌以監管物業管理業、確保行業正當性,以及提升物業管理地位以及專業性,其經費來自業界的牌照費用及徵費,而徵費是由2018年7月1日起向每宗樓宇轉讓徵收350元,如果以香港現時每年8萬宗樓宇轉讓計算,大約每年可以獲得2,800萬元,而按照政府估算,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的每年預算開資為3,300萬元,也即佔85%的營運經費。
提升業界專業水平地位
至於地產代理監管局則於1997年11月成立,成立目的為規管業界的執業從而保障物業買賣雙方,以及提升業界水平和地位。如果按照上述徵費概念及原則,地產代理監管局的經費來源除了業界的牌照費外,更應加入按照樓宇轉讓徵費,才算公平合理。
筆者相信,以香港物業交易金額計算,買家是絕對不會介意多給幾百元的徵費。假如每宗樓宇轉讓徵費為500元,以每年8萬宗交易計算,便可擁有4,000萬元,佔地產代理監管局每年開支8,000萬元的50%營運經費。如果以業界現時持牌人數4萬人計算,即每年個人牌照費用便可有1,000元的下調空間。此外如果能夠成功爭取的話,地產代理監管局便能有更多資源培訓,從而提升業界專業水平及地位。
撰文 : 謝順禮 總會榮譽主席謝順禮博士
欄名 : 專家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