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加入我的最愛
本會網址為:www.hkreaga.org
新聞詳情
不應抹殺劏房的貢獻 - 總會榮譽主席謝順禮博士經濟日報專欄
2024-10-31 17:19:38

今年施政報告別提出將以立法的方式制定樓宇分間單位(俗稱劏房)的出租制度,日後只有符合標準的合規劏房才可以出租,此項措施相信會令數以萬計的劏房消失,筆者始終認為,劏房多年來對香港其實有一定程度上的貢獻,不應抹殺。

香港政府就劏房訂下標準的準則,合規的劏房必須有獨立廁所,面積不少於8平方米(86呎),以及必須有窗戶,但不可以是天井窗,政府並把這些合規劏房單位改名為「簡樸房」。有朋友打趣說,這就可以符合夏寶龍主任「希望香港要告別劏房」的願望。

至於不合規的劏房則必須改建成合標準的「簡樸房」才可出租,並需由專業人士確認申請認證。否則,業主出租這些不合規的劏房需要付上刑事責任。政府這種做法會令人覺得劏房業主某程度上有點邪惡不仁的感覺,筆者認為這對劏房業主並不公平。

可能減少5萬個劏房

香港現時大約有22萬人居住在11萬個劏房單位,大家不妨試想一下,假如香港過去都沒有 這11 萬個劏房單位,試問這批 22 萬香港人住在哪裡?他們之所以被迫無奈選擇劏房,皆因他們負擔不起一個完整住宅單位的租金。正所謂「有頭髮誰想做癩痢」,加上政府在過去多年來無法興建足夠的簡約公屋又或過渡性房屋,而市民排隊上公屋往往需要等待六至七年。因此,假若香港過往沒有這11萬的劏房單位供應,相信香港可能就像美國洛杉磯一樣,出現大量的流浪漢露宿街頭,屆時肯定會被外國唱衰香港。

市場預計,新措施下可能有接近一半劏房將不符合新的標準,意味香港可能會減少5萬個劏房單位供應。當單位供應減少,劏房租金必然會上升。因此這項措施對劏房租客來說未必是福音,再加上香港政府必須要全速興建足夠的簡約公屋以及過渡性房屋,才可滿足這一批被迫遷出劏房的市民。

故此,筆者建議香港政府未來可以考慮延長過渡期,也可以考慮到一些有獨立廁所、有窗戶,包括是天井窗,但是面積輕微不符合標準的劏房,例如面積只有80呎的劏房,香港政府可容許這些劏房業主向政府申請「臨時豁免紙」,然後繼續出租,這樣便可以讓劏房租客不需要被逼強制遷出,同時在某程度上也可以減少政府安置這批劏房租客的壓力。